退款和退貨政策
顧客均須於購買日或收貨日起計之7日內以通過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 store@mikanya.hk 提出申請要求,並提供您的姓名、訂單號、缺陷描述以及您是否想要退款或換貨、原因及相關相片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接受任何產品交換或取消訂單的要求。 我們只接受產品缺陷和損壞的退貨退款,不接受因動機錯誤、使用不當及人為損毀之產品導致的申請。 收到您的詢問後,我們將向您發送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您我們已收到您的申請,並可能會就該流程向您提出任何必要的問題。我們還將通知您批准或拒絕您的退款。 如果您獲得批准,我們將處理您的退款,我們30個工作日內將退回網上購物所涉及之款項到您用作付款的相關付款户口或其他閣下同意的方式。 換貨、退款原則 接受商品退換貨或退款的情況: 於收貨後7天退換期內提出的申請; 商品有瑕疵或非人為之破損或品質問題; 送抵之商品與訂購之商品不同; 送抵之商品與網站描述明顯不相符。 商品未經使用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連同與商品提供的所有零件及配件,包括說明書、證書、標籤、標記、消耗品、袋及盒 已訂購貨品缺貨。 不接受商品退換貨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況): 於7天退換期後提出的申請; 商品已經使用或損失貨物零件及配件,包括說明書、證書、標籤、標記、消耗品、袋及盒 顧客於退換貨前未有與聯繫 store@mikanya.hk 提出申請要求; 因商品尺寸、設計或顏色不合等個人因素; 因測量方式的不同而出現的商品尺碼誤差; 商店已列明不設退換貨者; 贈品(贈品於任何情況下均不獲退換); 商品本身因人為損毁,或因顧客搬運時導致之嚴重損毀; 圖片與實物有合理偏差(因光線、顯示器或拍攝等原因導致之色差等); 其他不合理的退換貨申請。